标题:
出现第三者 如何保护夫妻财产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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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推广大使
时间:
2009-12-3 08:41
标题:
出现第三者 如何保护夫妻财产免受侵害
老公在外面有了情人,并且私自动用家庭存款给情人买了辆轿车。作为妻子,不仅仅是感情上受到了伤害,财产上也受到了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妻子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防止第三者侵害夫妻财产呢?下面来跟大家分享一个案例。
卢丽(化名)与老公孙某结婚五年了。孙某在一家上市公司任市场经理,收入丰厚,卢丽婚后一直在家做全职太太。在外人眼里,这是一对恩爱的夫妻,一个幸福的家庭。一天,卢丽无意中发觉家中的存款忽然少了二十万,而孙某的解释并不能安抚卢丽的疑心。卢丽经过暗地调查,发觉孙某在外面有了情人,那二十万给情人买了辆轿车。得知真相的卢丽如五雷轰顶,她没有想到对自己疼爱有加的老公会有情人,并且,她想到自己婚后一直在家做全职太太,家庭收入全靠老公,她没有底气去质问老公的收入分配。
这个案件很具有典型性。“第三者”、“包二奶”、“情人”是当前社会不可否认的一种丑恶现象。在这种三角关系中,妻子受到的不仅仅是感情上的伤害,还包括经济损失。对卢丽的情况,我给予她下面几点意见:
首先,需要肯定的一点是,卢丽有权利参与老公的收入分配。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双方工作收入所得。虽然卢丽婚后没有工作也没有经济收入,但是孙某婚后的收入已经不再是个人财产,而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夫妻二人均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二,老公给情人买轿车,妻子能否把车要回来?
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做重大事项的分配时,应当征得另一方的同意。该案中涉及的车价值二十万,这里面有十万元是属于妻子卢丽的。至少,老公对妻子这部分的财产没有权利处置。卢丽有权因自己的财产受到侵害而要求法律保护。另外,从《民法通则》的“公序良俗”原则出发,“情人”的存在本身就违背社会公德,孙某买车赠送给情人,是对家庭伦理的轻视甚至是侵害。从当前法院判决的情况来看,法院一般认定该赠与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而无效,保护合法妻子的正当权益。
第三,妻子该如何索回赠与的轿车?
很多案件中,情人会声称是自己出钱购买的。由于妻子拿不出足够的证据,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财产让别人夺走而无可奈何。因此,我建议卢丽先搜集证据。比如购车的发票,看发票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如果写的是孙某的名字,那么事情就简单多了,卢丽可直接要求孙某的情人返还轿车。如果找不到发票或者发票上写的不是孙某的名字,那么还可以考虑找购车合同、查询银行转帐信息记录等。正常情况下,孙某应该不会提取二十万现金去买车,那么银行的转帐信息也可以起到证据的作用。
最后,我建议卢丽应该首先考虑清楚自己的态度,是更看重家庭还是看重自己的财产利益。如果是前者,她在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就很需要讲究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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