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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单薪家庭风险抵御能力差 谨记先保障后投资 [打印本页]

作者: 推广大使    时间: 2010-9-10 08:57     标题: 单薪家庭风险抵御能力差 谨记先保障后投资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们生活在一个变幻无常、危机四伏、充满变数的世界里。尤其对单薪家庭来说,收入渠道单一,家庭人均收入相对于双职工家庭较低,风险抵御能力也低。做好单薪家庭的风险保障规划因此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些家庭的投保除遵循一般原则外,还应谨记几个特殊方面。
  一记社保优先配置
  社保是由劳动者、劳动者所在单位或者社区以及国家三方面共同筹资所组成的保障,它能帮劳动者及其亲属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防止收入中断或减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社保具有强制性,保费低廉,可成为单薪家庭夫妻双方首要投保的险种,有工作的一方,单位会代缴;没有工作的一方可以通过所在的社区街道缴纳。
  二记家庭顶梁柱加大力度
  就单薪家庭而言,尤其要加强家庭顶梁柱的保障力度。作为家庭收入唯一来源的创造者,一旦发生意外,家庭将陷入财务困难。风险保障应依次考虑意外伤害险、定期寿险和重疾险,以达到风险发生时补偿现有收入损失的目的。一般意外伤害的保障额度考虑在100万元左右,重疾的保障额度在20万元左右,就能为其家庭提供相应的风险保障。
  三记家庭其他成员重点突出
  单薪家庭中的另一方,由于没有工作,也就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应重点投保意外伤害保险、重疾险和养老险。
  有小孩的家庭还要为孩子增加一份保障。笔者建议,此类家庭给孩子投保无需一步到位,对于家长来说,解决问题要从最急迫的开始,基于保险投资报酬率、货币的时间价值、通胀和经济收入等因素的考虑,建议孩子投保学校团体意外和社区街道医疗保险,保费低、保障适中,可适量配置教育保险和基金定投等,作为孩子的教育基金积累工具。
  四记配置家庭收入险
  家庭收入险通常以家庭收入来源的顶梁柱为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健在的配偶可按照合同约定按月领取收入保险金,用以满足日常消费及培养子女等刚性需求。
  保单规定的保险期间通常为10年、15年和20年,期满时保险公司停止支付。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死亡的时间越晚,保险公司按月支付的时间越短,应付保险金总额将逐渐减少。某些家庭收入保单规定:只要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收入保险金的给付期限不低于保证的最低年限。
 单薪家庭配置家庭收入险的好处在于防止因家庭财富创造者早逝导致收入中断,陷入财务危机,发生生活困难,孩子失去经济支持而辍学等。
  五记家庭成员保额适宜
  在保费的规划上,整个家庭的保费支出宜为总收入的10%~15%。以年收入在15万元为例,其家庭每年所交保费,应控制在1.5万~2.25万元。其中孩子的保费控制在5000~8000元。
  六记先保障 后投资
  目前各家寿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一般分为保障型和投资型两大类。保障型主要侧重给予被投保人提供各类风险保障,保费比较低廉,适合收入有限的单薪家庭,建议要重点配置。在经济比较宽裕的情况下,再考虑投保投资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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